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8月份开始

  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和省卫生健康委通知要求,定于今年8月对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与标准
 
  (一)考核对象。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或聘任条件,拟申请参加2020年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试)或聘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周期。本次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周期为5年,即对考核对象在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进行学分累计和审验,凡考核周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平均不低于25分,当年所获学分不低于20分,累计达125分以上,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者,可认定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
 
  1、任期内I类学分达到以下要求:三级医院、委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50学分;三级医院以外的其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35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25学分,疫情期间(2020年1-6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再区分I类、II类。
 
  2、参加全省继续医学公共课程必修课学习且考试合格,取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分证书》具体科目要求如下: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学习,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还需参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学习,以上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以上人员不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护理人员。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人员参加《黄帝内经》《伤寒论》《温病学》《金匮要略》《神农本草经(上)》学习并考试合格,中药人员参加《中药房人才建设暨中药材炮制特色技术培训》《中药调剂知识》《中医师临床中药炮制》《临方炮制的应用》《神农本草经(上)》学习并考试合格,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护理人员参加《中医护理科建设暨特色护理经验培训》《常见病种中医护理方案》《常见病种中医特色辩证施护(2017-2018年度必修)》《常见病种中医特色辩证施护(2018-2019年度必修)》《常见病种中医特色辩证施护(2019-2020年度必修)》学习并考试合格。
 
  二、组织实施
 
  2020年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和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由临沂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临沂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设在临沂市中医医院科教科)负责本市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
 
  县级以下卫生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录入,上传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经审核合格后,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颁发《2020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或《2020年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
 
  全市考核工作于8月25日前结束。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培训期间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的证明,但考核周期内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必修课必须考试合格。
 
  (二)参加卫生支农在基层工作满半年以上以及参加援藏、援疆、援青和援外医疗队工作3个月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其当年按取得规定年度学分25分计算。
 
  (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我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疫情期间凡是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抗疫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攻关人员视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合格。“一线人员”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的名单执行。
 
  (四)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学习(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者,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
 
  (五)任期不满5年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出具证明。
 
  (六)《2020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是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2020年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考试)的必备材料。
 
  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等要求进行学分审核、认定,严格学分审核和证书发放,确保全市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广东医学教育网